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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视环境代价惨重 德国(Germany) 通过环保法律重整河山

14_1在德国(Germany)战后创造经济奇迹的年代,工业的迅速发展给人们带来了富裕,很多人没有意识到未经过滤的工业废气会对健康带来严重的后果。

1961年,德国鲁尔工业区共有93座发电厂和82个炼钢高炉,每年排放150万吨烟灰及400万吨二氧化硫。1962年,部分地区空气二氧化硫浓度高达5000微克每立方米,因霾致死人数超过150人。

这就是德国人在战后重建中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环境保护所付出惨重代价。结果,随着德国经济的重新起步,莱茵河水被严重污染,工业重地鲁尔区不见了蓝天。成堆的垃圾、肮脏的河流、越来越糟糕的生活环境让德国政府和民众正视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后果。德国人开始着手“重整河山”。

也是从那时开始,德国开始陆续出台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目前,德国有联邦和各州层面的环保法律、法规约8000部,另外还要执行欧盟范围的环保法规约400条,涉及垃圾管理、化学品、可再生能源、气候保护、水资源保护、核能安全等方方面面。

根据报道,2012年2月,德国开始实施“资源效率计划”,以降低经济对原材料消费的依赖程度,减少原材料使用所造成的环境负荷。这项计划的具体措施包括为中小企业提供提高资源效率的咨询,实施资源效率技术规范,加强政府公共采购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等,涉及可持续能源供应,资源生产、应用、消费等多个方面。

德国每年上百亿欧元的教育科研经费中,很大一部分被用于研究新能源和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正在进行的能源转型也表现出这个国家发展环境友好型经济的坚决态度。

目前,德国发电主要依靠煤炭、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德国期望在2020年将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提高至35%,2050年提高至80%。

为实现这样的目标,德国出台《可再生能源法》,为新能源发电设置了入网电价补贴,以吸引企业和家庭安装新能源发电设施。《可再生能源法》要求电网运营商以高于市场价的固定价格从新能源发电企业和家庭手中购买电力。购买价和市场价的差额由全体消费者承担。

德国在环保方面的努力,已经带来了显著的效果。根据统计,1964年,莱茵和鲁尔地区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浓度约为206微克每立方米,而在2007年下降到8微克每立方米,降幅达97%。同时,空气中悬浮颗粒物浓度也明显下降。

如今在德国,环保理念已深入人心,对不少人来说,能坐城铁等公共交通就没必要开车,垃圾分类也必须仔细,投资太阳能和风能发电已成潮流。德国政府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已超过20%。

举国上下努力营造
德国人民环保意识强

无可否认的,德国是一个法制国家,环保法律完善,执法力度很大,对环保的经济投入力度也很大。除了取得上述明显效果外,无形的效果是公民和企业的环保意识提高了,工业界和经济界认识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并不是对立的,良好的大气条件水源和土地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德国直接间接从事环保工作的大约有100万人,德国的环境保护产业在其国际贸易中占的比重为18%以上。

另外,还有一个数字可以说明德国企业界的环保意识。ISO是非政府国际标准化组织,其中ISO14000是一个环境管理标准,在欧盟已有3000多家企业取得这一标准认证,而德国就占了三分之二,超过2000家。

德国环境政策的制定遵循3个原则:
预防原则:环境政策制定应做到或损害的人要负责并防微杜渐,避免先污染后治理。
肇事原则:给环境造成影响或损害的人要负责并承担避免或消除环境受损的费用。
合作原则:国家吸引经济界、公民、社会团体参与解决环境问题,因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在这3个原则当中,肇事原则在德国的环境法律中表现最突出。

如今的德国从工厂到农村,到处都是迷人的景色和清新的空气、开阔的草地、无污染的风力发电、大风车以及清澈流淌的河流,无不体现着由环保所带来的祥和与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