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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7, 2016
Post Views: 40,992 所有在印尼(Indonesia)提供服务的互联网企业都应当向印尼支付税款,否则其提供的服务将受到影响。 印尼财政部部长班邦(BambangBrodjonegoro)指出,所有互联网企业在印尼都应当有一个常设机构,这个机构可以是完整的公司或者是一个公司驻当地的代表处。他指出:“所有互联网公司都应该有一个常设机构,就像跨国石油公司一样,这样就便于我们征税。” 但是这位部长并未明确表示哪些公司将会因此受到影响。 与此同时,印尼通信部发言人伊斯迈尔(Ismail Cawidu)将于2016年3月份针对社交媒体网站在内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商发布一系列相关规则。 根据报道,谷歌(Google)以及社交媒体网站在印尼拥有大量用户。该国被认定是社交平台推特(Twitter)的大本营,同时印尼拥有的面子书(Facebook)用户数量位列全球第四。 关于规则,伊斯迈尔列举了制定规则的主要原因,其中包括税收以及对网络中关于恐怖主义以及色情内容的控制。伊斯迈尔指出,在新规则颁布的过渡期内,如果互联网企业不遵守相关内容,那么印尼将降低其网络带宽或是掐断其服务。 互联网企业 在印尼拥有大量用户 伊斯迈尔质问:“互联网企业在印尼拥有大量用户。……但是因此谷歌会获得投资,但我们又得到了什么呢?” 通信部估算去年印尼数字广告总额约为8亿美元,但由于相关法规漏洞并未对其征税。 目前,谷歌、面子书以及推特等互联网巨头在印尼首都雅加达(Jakarta)都设有办事处或代表处。印尼通信部长卢迪安塔拉(Rudiantara)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那些即便有常设机构的互联网企业,印尼也要对其进行更为严格的税务申报审查。 他举例指出:“谷歌虽然在印尼有办公室,但其相关的数字化交易都不通过这个办公室完成。这就是下一步我们所要纠正的。” 谷歌立即对此提出抗议,而面子书及推特未予置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