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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China)电器公司 格力(Gree)领导人董明珠 辞去董事长职务

5_12016年11月11日,中国(China)市场传出电器公司格力(Gree)领导人董明珠已于2016年10月底被免去了格力集团董事长丶董事丶法定代表人的职务。

格力官方回应表示:“董总基于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意愿,主动辞去格力集团董事长一职,仍继续担任格力电器的董事长兼总裁,专注于推动格力电器的发展。这是正常的工作变动,珠海国资委也将一如既往地支持董总工作。”

结合珠海国资委的说法以及国企业内人士的分析,董明珠辞去格力集团董事长职位,主要有两大身份冲突。一是根据国资委以及员工持股意见规定,国企领导人不能参与国企持股;二是根据珠海国资最新政策丶广东省相关规定及证监会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所属集团应该在人事丶资产丶财务上“三分开”。

冲突一:国企领导人不得持股

2016年8月,作为中国国企改革“1+N”配套文件之一,国务院国资委丶财政部丶证监会印发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下称《试点意见》)。

对于哪些人可以参与员工持股,试点意见明确,参与持股人员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丶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且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党中央丶国务院和地方党委丶政府及其部门丶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外部董事丶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参与员工持股。如直系亲属多人在同一企业时,只能一人持股。”
冲突二:上市公司与所属集团“三分开”

除了正在推进的员工持股计划,董明珠作为格力集团董事长,又是格力电器董事长,这是第二个身份冲突。

公开资料显示,无论是央企和地方国企,上市公司和所属集团董事长兼任的情况比较普遍。比如中石油集团董事长为王宜林,也担任上市公司中国石油的董事长;广州汽车集团董事长曾庆洪也是上市公司广汽集团的董事长。

按照珠海国资委的部署,除了格力集团,其下属几大国资集团也存在类似董明珠的情况,即兼任集团和上市公司的董事长,那么接下来也可能存在调整。比如珠海国企华发集团法定代表人丶董事长为李光宁,其也是下属上市公司华发股份的董事局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