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ghline 新商业模式 Business Model

共享经济下的互联网盈利模式

移动互联网红利尾巴拖过的2016年里,众多互联网细分领域相继遭遇被市场看冷、在资本处遇冷的窘况,共享经济却成为中国(China)少有的大热领域之一。

根据资料显示,提到知识共享经济的盈利模式,那么首先要分一下互联网经济的盈利模式,然后详细分析一下以下要谈的事情。
一:流量变现模式
将海量的流量想办法转变为盈利。举例有二:广告(如谷歌(Google),按广告点击收费)、导流(如360浏览器,按导入的流量多少收费)。

关于流量,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很容易理解其价值。比如,若你想开一家卖鞋的店铺,在租金合理的前提下,你一般会选择热闹的商业街;你想摆摊卖鸡蛋灌饼,在交得起保护费的前提下,你一般会选择居民区的大门口、地铁站出口,或者是写字楼密集的地区。理由很简单,因为这些地方有很多人经过,而这些人,很多是带着需求的,很可能会产生购买行为。

另一方面,你有否注意到类似这样的细节:很多超市,如果它有2层楼的话,入口一般在2层;如果是3层楼,入口则十有八九在3层;而它们的出口,不出意外,一定会在1层。这种设置的目的显而易见,是为了让你多在超市中停留。换句话讲,超市的经营者认为,你在超市中停留的时间越久,就越有可能多买东西。

在互联网产品之中,将虚拟的流量转化为真实的收入,同样是一种基础的盈利模式。流量变现模式的逻辑是:先获得大量的流量,然后在此基础上通过广告、流量分发等方式赚钱。

二:佣金分成模式
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收取一定的提成。举例:B2C电商平台(如天猫(Tmall),按卖出商品的价格提成)、支付(如支付宝(Alipay),按收款金额提成)、团购(与流量变现模式的区别是,不一定需要先获得海量流量,用户可能会自己主动去找)、游戏平台(与游戏收入分成,这一个跟流量变现有点儿像,但还是放在佣金分成模式里面了,因为这里赚的钱其实是来源于游戏,并非来源于流量本身)。

佣金和分成都不是互联网发明的名词,而是在整个商业社会之中由来已久的概念。找律师打官司,官司打赢了,要付钱;找中介买房子,房子买到了,要付钱;想把生意做到外地,但是人生地不熟,找代理商帮忙,要把售卖产品得到的一部分钱分给代理商。这些都是已经形成的商业秩序,而这些商业秩序在互联网行业被沿用,形成了这第二种盈利模式:佣金与分成。

佣金与分成模式的逻辑是:帮助客户达成交易,并且从交易金额中扣除一定的费用。这种逻辑在传统行业由来已久,但由于互联网的本质是信息的融通,一旦信息融通,交易则更容易达成。所以这种模式在互联网行业内尤其重要。

三:增值服务模式
基础功能免费,高级功能收费。举例:游戏(卖道具)、QQ(卖各种会员,QQshow之类)。

四:收费服务模式
就是“增值服务模式”去掉“基础功能免费”的部分,所有功能都是收费的。举例:企业邮箱(就是卖邮箱服务的)、计算能力提供商(卖服务器、数据库等等)、贩卖信息和内容(如XX网站,也有的XX网站是“基础信息免费,高级信息收费”,那就算增值服务…)
知识分享平台三大主流模式
隐形知识模式:分答、在行及其他知识分享平台为代表,用户提出需求,专家们通过面谈、电话交谈、语音模式向需求者提供服务,用户向专家付费。

该模式浅度交流为主,需求者选定所需知识领域的专家并付费提问,知识提供者根据需求者的提问回答。这一种隐形模式多以知识提供方的过往经验、知识沉淀、价值观所产出的非创作型、非结构化、非文本化的内容。

显性知识模式:道客巴巴任务平台悬赏解决需求,类似于猪八戒,区别的是:猪八戒提供的是产品,而道客巴巴强调的是知识服务。在这些平台上,需求者提出了明确的需求,例如在道客巴巴任务平台上,寻求知识提供者分析自己程序BUG原因所在、生活上某些困惑的解答、职场上具体问题解决经验等。

兴趣知识模式:以值乎为代表,收费阅读,类似网络文学收费阅读,是趣味知识类型知识分享,兴趣同实用一样是驱动人获取知识两大动力原因之一。值乎于2016年4月由知乎推出,用户关注知乎公众号后可以在微信朋友圈里分享自己的打码信息,而其他人必须付费才能看到,付费后觉得满意钱就归作者,不满意钱就归知乎官方。这一类知识分享平台主要以兴趣推动,用户只对有兴趣的内容进行付费。

三种模式各有千秋,未来会以其不同的属性发展壮大,至于粉丝知识交易、实用知识交易还是兴趣知识交易谁会成为未来知识分享经济的主流,这要看哪一个模式用户群更大,三者都拥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不同的模式下也是对应着不同的盈利模式。